关于2016年度教科研成果申报与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0浏览次数:741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接学校科技处通知,2016年度各类教科研成果现已开始申报,本年度积分计算仍按照学校2013年通过的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执行,现就网上申报与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教职工教科研成果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12月31日,二级单位2017年1月6日前完成审核。
二、成果类型
     网上申报成果分为科研成果与教学改革及教学质量工程两大类,科研成果申报中的问题由科技处负责解释,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申报中的问题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涉及学术讲座、教研论文获奖等成果申报由高教所负责解释。
     公开发表论文、正式授权专利、横向课题、科技成果获奖、通过鉴定的院级课题与纵向课题由科技产业处负责审定。
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竞赛获奖、指导学生获奖、教学成果获奖等由教务处负责审定。
    学术讲座、教研论文获奖、校刊发表论文等由高教所负责审定。
三、成果界定
    所有申报成果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期间完成的,论文为正式出版刊物文章,专利以取得授权证书为准,课题以通过结题鉴定为准,横向课题以实际到账金额并提交结题材料汇编为准,各类教科研项目成果奖以获奖证书和相关通知文件为准。因为特殊原因,2015年完成,当年未申报的各类成果,报科技处审核同意后申报。
四、申报成果所需材料
  1.公开发表论文,在中国知网能够正常检索到,只需根据系统要求,填写论文有关信息,不需提供论文复印件。如果知网不能检索到论文,需提供原件与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SCI、EI等论文收录需提交检索报告。
  2.专利成果只需在网上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专利类型、名称、证书号等信息,不需要相关复印资料。
  3.横向课题如资金未全额到账,或者没有提供完整结题资料,转下一年度统计科研工作量。
  4.各类教科研获奖项目,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已经结题的各类课题,完整结题资料需在科技处归档。
五、关于成果等级
  1.核心期刊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2014版为准),已经从核心期刊目录剔除的原核心刊物,按照普通期刊申报。
  2.国家、省级、市厅级课题必须是国家、省、市教育科技主管部门或政府组成部门(或课题规划部门)下达的各类研究课题,国家一级学会课题可参照省级课题申报科研积分,其它学会课题按照院级课题申报科研积分,获奖项目以成果授奖单位级别确定成果级别与等级。
六、成果统计工作要求
  1.所有成果申报以第一排名人为准,由第一排名人分配教科研积分,成果申报人对所申报的成果真实性负责,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成果认真审核,并对本单位成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
  2.各二级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要求职工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用于部门存档。
  3.行政部门职工成果由个人网上填报,科技处组织集中审核。
  4.对弄虚作假、伪造科研业绩,除取消相应成果奖励外,将依据学术道德规范要求追究责任。
  5.各二级单位审核工作不认真或没有按时完成工作,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七、其他事项
  各二级单位与部门须及时对个人申报成果进行网上审核,并将本年度科技工作总结本单位成果分类汇总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于2017年16下班前一并提交科技处。
联系人:刘昊 ;邮箱:jmikyc@163.com ;联系电话:8617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