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首届定向越野竞赛规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0浏览次数:727

一、主办单位
江苏海事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海事学院体育教学部
三、赛事执行单位
南京向日葵体育运动推广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
2017年5月24日
五、竞赛项目
(一)短距离赛个人计时赛
六、竞赛组别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七、参赛单位
江苏海事学院各二级学院
八、参赛办法
   (一)以代表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各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2名,每个代表队的运动员限报5男5女。正式报名表需要加单位公章。
(二)参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进行赛前体检。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糖尿病患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运动员必须具备参加定向竞赛活动的能力(包括身体、技术和对天气等的适应能力),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九、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二)各运动队自备指北针。
(三)比赛出发顺序由组委会随机编排确定。
(四)仲裁委员、总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及辅助裁判员由赛事执行单位聘请。
十、竞赛要求
1.禁止携带各类通信器材和其他辅助器材,禁止提供或接受他人协助。
2.尊重裁判员,服从裁判,积极支持和协助比赛工作。
3.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颁发的号码布。
4.熟悉并遵守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规程及有关规定。
5.比赛期间,运动员的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6.参加竞赛人员应爱护竞赛场地设施,保护自然环境,不得移动检查点标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
7.参赛队员请带好身份证件,供组委会和比赛对手在需要时确认。
8.运动员比赛途中因伤病不能继续完成竞赛时,以退赛论处,退赛后应尽快向就近裁判员报告。
9.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赛,领队或教练员应向起点裁判说明情况。
10.运动员在竞赛中损坏公共设施的,视情节给予处罚,影响竞赛成绩由本人负责,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由各单位负责。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名次:各组别各项目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
(二)团体名次:每个队最后成绩为各个项目所得名次的对应积分之和,从高到底一次排列前八名。名次与积分对应如下:
名次 1  2  3  4  5  6  7  8
积分 9  7  6  5  4  3  2  1
男女团体各取前三名。
   (三)组织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数量的20%比例评选,不足按实际数量颁奖。评选标准:
1.注重仪容仪表,运动队须着统一的比赛服、领奖服,并按规定携带队旗等;
2.严格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典礼等活动,并做到整齐有序;
3.参赛期间,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正派,无通过禁区、作弊等情况;
4.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勇于拼搏,赛出风格和水平;
5.自觉爱护赛场及周边环境,讲文明,讲礼貌,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十二、报名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5月15日。请将报名表发至邮箱:jmityb@126.com ,联系老师:范道芝,电话:13951081559.比赛前一周内,不再接受任何信息修改。
  (二)现场比赛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所有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各代表队须出示以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原件(学生证)。
2.体检证明。
以上资料如有遗缺,不得参赛。
   十三、犯规与处罚
(一)下列情况给予警告处罚
1.没有按原样将号码布清晰佩戴在胸前和后背的显著位置;
2.比赛过程中使用影像设备拍摄比赛地图行为;
3.在比赛中接受他人帮助;
4.在比赛中为他人提供帮助;
5.在比赛中使用通讯工具;
6.在离开出发线之前从地图箱取得地图;
7.在比赛中使用非竞赛委员会提供的地图;
8.在比赛中跟跑或同跑;
9.在比赛中进行语言交流。
(二)下列情况判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成绩无效
1.冒名顶替参加竞赛者;
2.竞赛中使用交通工具者;
3.比赛中有意妨碍他人者;
4.蓄意破坏点标、打卡器和其他竞赛设施者;
5.丢失指卡者;
6.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号码簿。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日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5月24日
13:30-14:00
开幕式
体育馆门口
14:00-16:00
短距离个人计时赛
 
16:00-16:30
颁奖
体育馆门口

体育教学部

2017年5月

校园定向越野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