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早操制度定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15浏览次数:1906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推动我院学风、班风建设,督促学生认真参加早锻炼,促进身体素质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生早操制度如下。
一、早操时间、地点:
1、早操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晨 6:20―6:50。
2、早操地点:学校田径场、篮球场及学院内道路。
二、早操形式:跑操、各俱乐部组织的早锻炼活动。
三、早操要求:
1、严格遵守早操纪律,确保早操质量,使早操真正起到健身作用。
2、各班必须早晨6时20分前到达指定早操地点集合完毕,由各班长督促检查,体育委员进行整队、点名、报数,并统计出勤率。早操结束后交自系部值班人员,各系部值班人员于下周一将表格统一上午交至课外体育锻炼指导中心。
3、出操时由院学生会体育部维持现场秩序,各系部负责检查班级考勤情况,并记录迟到、早退、旷操人数。各班和系部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虚报隐瞒缺勤人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如有急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准假后,填写假条,并及时告知相关负责点名同学,方可不出操,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全者均按旷操处理。
5、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要带头早起,准时出操,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
6、09级辅导员每天检查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学院学工办老师每天抽查早操情况,并每周总结、通报、协调早操相关工作。
7、遇下雨天可以不出操,但同学应自觉起床晨练或早读。
8、出操时,穿运动服,不能穿拖鞋、背心、皮鞋等如有此类现象按旷操处理。
 
 
三、奖惩办法
1、迟到、早退者按旷操处理。
2、  2.1系部处罚:各系部参照院学生手册,结合系部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对不参加早锻炼的学生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2.2学生出操情况与体育成绩挂钩,出操情况占体育成绩10%,旷操一次扣1分;旷操两次扣3分,旷操三次扣5分,旷操四次扣8分,,旷操四次以上扣10分。
3、体育工作委员会每年度将开展先进体育工作单位评比工作,早锻炼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四、希望广大同学对点名考勤的工作进行支持和监督,如有发现徇私者及时向课外体育指导中心举报。   
五、本管理制度自2010年3月20起实行。
六、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体育部。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2010.4.10